第28章 他想成为明星?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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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李俊所言,他买断版权确有意向将其授权给影视作品,以求回本。
毕竟,情怀归情怀,生意是生意。
然而,在他有机会回应之前,李俊继续道:“王总,允许我自吹自擂一下,我原创的《同桌》不仅独一无二,还将成为流行音乐的里程碑。您作为传媒巨头,对于流行音乐市场的了解肯定比我深入,也知道当今明星的真正价值。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同桌》在接下来的十年里,没有任何作品能与之匹敌。”
此刻的李俊充满信心,这份信心源于他对当今龙国音乐市场的洞察,以及他穿越者的优势。如果龙国真的能诞生一首能与《同桌》相提并论的歌曲,那么他只需稍加借鉴前世的作品,就能再次掀起热潮。遗憾的是,如今的龙国歌坛,明星众多,但真正有才华的寥寥无几。
李俊最后的豪言壮语让曾克明等人觉得他过于自负。然而,传媒大亨王志胜却因他的自信陷入沉思。作为老板,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龙国流行音乐的泡沫有多大。正如李俊所言,十年内,恐怕没有歌曲能超越《同桌》。
“高先生,那么您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呢?能否先告诉我,看看我是否能够接受!”王志胜不再提及买断版权,而是选择了退让。
“王总,我们回到刚才关于歌曲授权电影的话题!我所说的还仅限于今年即将上映的青春剧,还没包括明年、后年!每年都有毕业生,每年都有无数的青春故事被搬上荧幕,您认为《同桌》的价值仅限于今年吗?”李俊不再卖关子,直截了当地说:“六百万买断歌曲,我是绝对不会出售的。但我可以授权给您,关于《同桌》的所有商业版权都交由您处理。而我会从中抽取百分之五十的利润,您觉得这个提议如何呢?”
听完,一旁的曾克明暗自为师弟捏了一把汗。作为一名律师,他对版权问题颇有了解。从买断变为授权,还要收取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这无疑是个大胆的提议。而王志胜的助手们也都瞪大了眼睛,他们深知老板此行的目标就是买断歌曲。现在变成授权,别说老板是否同意,从公司的角度考虑,恐怕没有股东会批准这样的交易。
正当众人以为李俊的百万高价售歌计划要泡汤时,一直保持沉默的王志胜开了口:“高先生,我同意歌曲授权的条件,但我需要《同桌》的独家授权,并且,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能否降到百分之四十?”此言一出,全场皆惊。谁也没料到,王总居然接受了刚才的提议。李俊则十分爽快,立刻起身伸出手:“王总,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达成口头协议后,曾克明与酷影传媒的法律专家立刻着手起草合同。
商业竞争的硝烟散去,李俊与王志胜则在旁边轻松交谈。
"高先生,根据你刚才对流行音乐市场的洞察,以及对版权的理解,我实在难以相信你只是个刚走出校园的高中生。"
王志胜的赞美毫无保留,他觉得,别说高中生,就连那些已经在歌坛立足的明星,对歌曲版权的理解也远远不及李俊。
有些人轻易签订买断合约,意味着他们的歌声可能就此被束缚,一生不能再公开演唱。然而,李俊可不是普通的高中生,他是穿越者。
前世,多少歌手因为版权纠纷深陷泥潭,付出沉重代价,那是惨痛的教训。
《同桌》的买断价六百万,简直天方夜谭,除非是一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