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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起义军后,张献忠的表现还凑合,跟着王嘉胤到处跑,打仗比较勇猛,打了一年,投降了。

因为杨鹤来了,大把大把给钱,投降是个潮流,张献忠紧跟时代潮流,也投了降。

当然,后来他花完钱后,又顺应潮流,造反了。

此后的事情,只要是大事,他基本有份儿,三十六营开会、打进山西、打进河南、被人包围、向王朴诈降、又被人包围、向陈奇瑜诈降,反正能数得出来的事,他都干过。

但在这帮头领里,他依然是个小人物,总跟着别人混,直至这次会议。

他驳斥了许多人想逃走的想法,是很有种的,但除了有种外,就啥都没有了,因为敌人就在眼前,你要说不逃,也得想个辙。然而,张献忠没辙。

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

“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这里有个比较凑巧的事,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儿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的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

关系,去驿站上班了。

参考消息

咏蟹

《咏蟹》全文为“一身甲胄任横行,满腹玄黄未易评。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月暗偷营。双鳌恰是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只怕钓鳌人设铒,捉将沸釜送残生。”这首诗为李自成十六岁所作。全诗颇有英雄气概,其可见少年的叛逆精神。前六句以螃蟹的横行写将军的威武,后两句笔锋一转,写了作者担忧横行的螃蟹难逃被煮的命运,这与其一生的起落倒是有点呼应。

两位农民首领的对比

李自成的职务是驿卒,我说过,驿站大致相当于招待所,驿卒就是招待所服务员,但李自成日常服务的,并不是人,而是马。

由于世代养马,所以李自成对马是比较有心得的,他后来习惯于用骑兵作战,乃至于能在山海关跟吴三桂的关宁铁骑打出个平手,估计都是拜此所赐。

李自成在驿站干得很好,相比张献忠,他是个比较本分的人,只想混碗饭吃。

崇祯二年,饭碗没了。

我说过很多次,是刘懋同志建议,全给裁掉了。

刘懋认为,驿站纰漏太多,浪费朝廷资源,李自成认为,去你娘的。

你横竖有饭吃,没事干了,来砸我的饭碗。

但李自成还没有揭竿而起的勇气,他回了家,希望打短工过日子。

我也说过很多次,从崇祯元年到崇祯六年,西北灾荒。

都被他赶上了,灾荒时期,收成不好,没人种地,自然没有短工的活路,此时,李自成听说,有一个人正在附近招人,去了的人都有饭吃。

他带着几个人去了,果然有饭吃。

这位招聘的人,叫做王左桂。

王左桂是干什么的,之前也说过了,作为与王嘉胤齐名的义军领袖,他比较有实力。

当时王左桂的手下,有几千人,分为八队,他觉得李自成是个有料的人,就让他当了八队的队长。

这是李自成担任的第一个职务,也是最小的职务,而他的外号,也由此而生——八队闯将。

一年后,王左桂作出了一个决定,他要攻打韩城。

他之所以要打这里,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因为韩城的防守兵力很少,而且当时的总督杨鹤,没有多少兵力可以增援,攻打这里,可谓万无一失。

判断是正确的,正如之前所说的,杨鹤确实没有兵,但他有一个手下,叫洪承畴。

这次战役的结果是,洪承畴一举成名,王左桂一举完蛋,后来投降了,再后来,被杀降。

王左桂死掉了,他的许多部属都投降了,但李自成没有,他带着自己的人,又去投奔了不沾泥。

不沾泥是个外号,他的真名,叫做张存孟(也有说叫张存猛),但孟也好,猛也罢,这人实在是个比较无足轻重的角色,到了一年后,他也投降了。

然而,李自成没有投降,他又去投了另一个人,这一次,他的眼光很准,因为他的新上司,就是闯王高迎祥。

这是极其有趣的一件事,王左桂投降了,李自成不投降;不沾泥投降了,他也没投降。

虽说李自成也曾经投降过,比如被王朴包围、被陈奇瑜包围等,但大体而言,他是没怎么投降的。

这说明,李自成不是痞子,他是有骨气的。

相比而言,张献忠的表现实在不好。

他投降的次数实在太多,投降的时机实在太巧,每次都是打不过,或是眼看打不过了就投降,等缓过一口气,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接着干,很有点儿兵油子的感觉。

史料记载,张献忠长得是比较魁梧的,他身材高大,面色发黄(所以有个外号叫黄虎),看上去非常威风。

而李自成就差得多了,他的身材不高,长得也比较抱歉,据说不太起眼(后来老婆跑路了估计与此有关),但他很讲义气、很讲原则,且从不贪小便宜。

历史告诉我们,痞子就算混一辈子,也还是痞子,滑头,最后只能滑自己。长得帅,不能当饭吃。

成大器者的唯一要诀,是能吃亏。

吃亏就是占便宜,原先我不信,后来我信了,相当靠谱。

李自成很能吃亏,所以开会的时候,别人不说,他说。

第八队队长,不起眼的下属,四处寻找出路的孤独者,这是他传奇的开始。

他说,一个人敢拼命,也能活命,何况我们有十几万人,不要怕!

大家都很激动,他们认识到,李自成是对的,到这个份儿上,只能拼了。

但问题在于,他们已经被重重包围,在河南待下去,死路;去陕西,还是死路;去山西,依然是死路。哪里还有路?

有的,还有一条。

李自成以他卓越的战略眼光和无畏的勇气,指出那条唯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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