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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任志辉有些不好意思,这种人情世故的事情还要靠王强提点他,感觉自己真是越活越倒退了。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他天生就是直爽性子,曲线救国这种方法他从来不去考虑。
几个人闲聊几句,时间就不早了。任志辉倒是把电动砂轮机买回来了,另外有几样市面上就有的,他也买了回来,花钱倒不多,几百块钱的事儿,他都没好意思跟人要发票,至于王强给他塞钱,他更是不要。
“强哥,我有钱,我要是没钱了会跟你说的。”任志辉很认真的说。
之前在任志辉的眼里,王强是一个身手很厉害的年轻人,做事情也有着自己的方法,为人处世较为淡定,是一个很有个人魅力的领导者,但任志辉觉得自己也不差,所差的不过是身手罢了,别的事情上应该算是各有千秋,你有你的长处我有我的长处。
他真心实意的叫强哥,认对方当了信义堂的老大,但是在他自己心里,如果说王强是信义堂所有人的老大,那他也只比王强能少管一个人而已——王强能管得着他,他管不着王强。如果说王强的能量是一,那么他就算没有零点九,也有个零点七八,所以在老六那里收缴的小黄鱼变卖之后,他自作主张的给了王强一半,另一半他收着,并花在信义堂或者说保安公司这些人的身上。
这在他来说是很公平的,或者说他有着替王强作主的心理——不管怎么说,强哥是年轻人,我得替他当好家,万一他年轻人乱花怎么办?潜意识里,他觉得自己能替强哥,或者说替信义堂这些兄弟们多做些事,算帐也好看家也好,总之就是这么一个责任。
责任感,兄弟情义,这就是信义堂的一种传统,是任志辉个人性格上的魅力,对此王强也很清楚,他也从来都不管,因为这就是主人翁精神。如果一个集体里大家都有这种精神,那这个集体才会真正的有活力。
只不过现在,任志辉却是有些颓然了,事实证明,王强比他强的不是一星半点儿,三个个人安保的单子为公司收入三百万,需要的不过是支出九个人而已,而九个人的工资经过计算才不到四十万,公司计算为纯赢利二百六十万。
而且这还是在王强随便玩着,到处溜达着就把事情做到了这程度。又是去游艇,又是去帮别人的忙,还去玩赛车,然后顺手就做成了这些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