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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到期的时间,差不多是明年三月。」江凌诚实道。
「那距离现在也只剩半年了……」
「嗯。」
「……」
「沈霄?」
江凌有点怔愣,他分不清楚沈霄脸上的水是泪水或淋浴时留下的水珠,但对方的态度却让他无法立刻起身离开。
「真的……那么难过吗?」
「当然!」沈霄闷声道,「就算是与女朋友分手,都不会这么难受。」
江凌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之前团体解散的时候,也有你想离开的传言,现在想想,那都是真的吧,只不过你最后还是选择了留下来。」沈霄语气沉闷,「你大概不知道,那些粉丝为了你的事哭了多少次,有多担心你是不是被其他成员排挤霸凌……不过,现在说这些大概也没用了吧。」
沈霄说完,还自嘲地笑了笑。
「你希望我留下?」
「当然。」
「哪怕是要我做我不想做的事?」江凌语气平静。
这一次,沈霄终于不再说话,嘴唇张了张,一个字都没说出来。
「除了签名会握手会之外,也有特定举办的拍照活动,生日庆祝派对或类似的纪念活动很多,除此之外,还要抽出时间参与巴士旅游,不断与粉丝增加接触,以此巩固人气……」江凌淡淡道,「这些都是我不喜欢的事情。」
沈霄不会不明白,恶性竞争是什么意思。
「触手可及的偶像」,这个概念在近几年发展得相当广泛,就算不像部份偶像团体一样举办定期公演,也不得不用握手会参加券之类的东西达到单曲促销的结果,人气高涨是一回事,用这种方式吸引粉丝又是另一回事。
明明是以偶像身份站上舞台,但音乐与舞蹈程度如何,呈现的表演是什么风格,带有什么特色,这些反而都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