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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奴上前一把搂住我,欢喜起来,道:“奴婢愿意极了。奴婢就知还是小姐最疼奴婢了,小姐放心,奴婢必定誓死跟着小姐,绝不离小姐半步。”
我轻轻拉开她的身子,道:“好啦,快梳洗歇息了,明日天不亮就要起来,看你到时赖床呢。”
念奴不着急替我松发,反倒拉着我瞧着她刚收拾的包裹。只见她如数家珍似的,将我平日里最喜欢的服饰都一一拿出来瞧了,说:“我知道皇宫里什么都有,但这些都是平日里小姐最爱的东西,奴婢想着,明日都带进去,日后也好留个念想。”
我笑着道:“你倒有心呢,只是别忘了我惯用的笔墨,还有古琴,那些才是我最爱的呢。”念奴应了声,道:“是了,奴婢怎么把它们忘了。”
说着,自外间收拾去了。
正待我转身时,忽然瞥见了上午念奴拿出来晒了的那件披风。银白的颜色,清雅而素净,是我喜欢的。我轻轻抚着那一撮一撮软软的风毛,思绪不禁飘到了那天。
那件黑色的披风,那匹飞奔的马儿,那个温暖而宽阔的怀抱。霎时,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皆似潮水样从心底漫了上来。我痴痴地将披风握在手里,柔柔的貂皮质地将手心暖出了一层潮腻。
我自袖袋里掏出了那块玉佩,莹润的羊脂玉质地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我细细抚着玉上飞鹰的形状,雄健的翅膀,坚硬的骨骼,锐利的双爪,气度高贵,仪貌堂堂。鹰是强劲而敏锐的,同时,鹰又是艰辛而苦难的。只有经过无数暴风雨雪的锤炼,鹰才会有凌云之志,王者之风,才有能力傲视群雄,成为天空的霸主。这只鹰是他的,这个佩戴着这样一只鹰的男子,会是个什么人呢?
我一壁神思恍惚起来,一壁又想起了他说的“一个月内必来见你”的话。想着,明日,我就要进宫而去,他来了,也再不得相见。一时心中又悲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