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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靠这书认字的,又实在喜欢这书,就带在身边,时不时拿来看看。
至于没了稿子黎青执要如何誊抄修改……黎青执早就把这书背出来了。
第67章 勤快
黎青执一开始写朱前的自传的时候身体还没恢复, 写字也不熟练,因此字写得非常丑,还非常大。
但他那时抱着练字的想法, 每个字都尽量写得端正。
所以这自传一开始的那些字虽然宛如幼童所写,但字很大, 笔画也清楚,很适合初学者照着学。
金小叶拿着毛笔, 跟着描画上面的字, 努力把这些字记在心里。
“小叶,你学写字啊?”王姐好奇地瞅了一眼。
“嗯!”金小叶道:“做生意肯定得认字, 我要从现在就学起来!” 王姐敬佩地看了金小叶一眼, 学写字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更不要说金小叶已经这么大年纪了……
怪不得人家能做生意, 她做不了呢!
王姐更愿意一边做针线,一边跟人聊天。
她们这样做惯了针线的人,除非是需要全神贯注地绣花,不然都是可以拿着针线活畅快聊天的。
只是她聊了没多久,写满一页纸的金小叶就拉着她买布料去了——他们又有新生意要做了!
也是巧了, 金小叶去买布料的时候,瞧见了正在给码头上做工的男人兜售鞋子的金小树。
这鞋子, 是金小叶请来帮着糊鞋底的两个老太太做的。
金小叶请她们到王姐家做活,给的钱很少,做一双鞋也就给四文钱, 但这两个老太太挺愿意来的。
她们平日里也没什么事情做, 现在多少能挣点, 多好啊!
金小叶有时候还会给她们分吃的。
鞋子既然做了出来,那肯定是要卖的, 因为这鞋普普通通,金小叶也就没有拿去成衣店寄卖,而是给了金小树,让金小树帮着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