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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郑辰和燕天明训练完了,燕天明的脸上的伤势已经在云南疗伤喷雾剂的作用下完全康复了,三人这才结伴向着学院的餐厅走去。
三人喝了几盅小酒,又闲聊了些学院的八卦,下午无课,高峰便提议闲来没事不如去不远处的仙铺随便逛逛。
郑辰前几日刚去过仙铺,看了好久只买了些灵丹妙药,来增强修为,可他一直想买把武器撑撑场面,而且他还不想暴露《上帝之手》的秘密,一来可以出其不备当成杀手锏来用,二来也怕用多了惹人怀疑,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所以郑辰只微微想了一想,便同意和高峰一起前去,燕天明闲着也是闲着,早上刚被郑辰完虐,下午也想去仙铺装装土豪去过一把儿花钱的瘾儿。
三人坐着燕天明的自动飞行汽车来到了仙铺,郑辰目的很明确,想去武器铺看看,所以两人毫无意见决定一起先去帮他挑选武器。
燕京的仙铺武器种类繁多,十八般兵器样样俱全,当然,这里的武器远远不止十八般: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鞭等等,郑辰见过的,没见过的,了解的,不了解的一应俱全,看得他是眼花缭乱难以选择。
当然,郑辰手上还剩两亿,勉强凑合只能买把末流的炼核之器,像是再高一等的凝核之器的武器,最便宜的也要五十三亿。
不过就算是炼核之器也分上中下三等,依着郑辰的钱,撑死也只能买卖中等的炼核之器。
“郑哥,用剑吧,剑最帅气!”
高峰自己用的武器也是把剑,这剑名为清风,是他用上次污染之地的任务的酬金买的,花了他四亿的联盟币,清风剑经过了淬剑师的淬炼,携带有“迅捷”的特效,使用起来迅捷如风,比普通剑速要快上几分,往往能制敌先机。
“剑太秀气了,你看郑哥一个彪形大汉,哪能用那么秀气的武器,掉价,不如用刀,刀最霸气!”
燕家以刀闻名燕京,传闻燕天明的大哥燕天行修炼《烈火狂刀》独霸燕京联盟学院第一的宝座直至其毕业为止,可见燕家刀法的精妙。当然燕天明也是用刀的好手,若是用刀和郑辰比试,鹿死谁手尚未可知,不过前提肯定是要在郑辰不用时光沙漏的异能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