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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用指套来做为主要兵器的人,无疑最擅长贴身肉搏了:就像你跟一只猫因为都喜欢上了一只母狗而决斗……如果你在那只可恶的公猫扑上来之前,抢先一脚把它踹回姥姥家去,那么你就是胜利者。
但如果你一击失败,那只公猫就绝不会再给你起脚的机会,它会闪电般的扑到你怀中,用它的利爪,来把你抓个满脸开花,遍体鳞伤。
所有有着利爪的动物,都特别适合贴身厮杀。
红尘敢发誓,不管宙斯王自身本领有多高,但只要能让她发动贴身肉搏,那么她的杀人指套,就会起到致命性的作用。
宙斯王当然也很清楚这些,眼里闪过了一抹惊惶。
她很清楚,如果自己随着红尘妖道前进的步伐后退,那么红尘就会立即再次跟进,速度肯定更快,而她只能再次后退--这样一来,为了保持不露出破绽,宙斯王只能随着红尘的前进,而被动的后退。
不过,谁都知道,人在倒退着走时,不管速度有多快,都比不上向前跑的了。
这样一来,当红尘前进的脚步逐渐越来越快,宙斯王被迫后退的速度也越来越快时,那么破绽就会出现了。
破绽一出现,就是宙斯王落败的时刻。
有时候,落败就代表着丧命。
其实高手相争,所争的仅仅是那相当关键的一秒,就像古龙古大侠的武侠小说《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小李飞刀跟上官金虹决战那样:明明李寻欢不是上官金虹的对手,可最终还是在某个瞬间,他被李寻欢给秒杀了。
更何况,宙斯王不是上官金虹,红尘妖道也不是略逊一筹的李寻欢。
宙斯王不想后退,可必须得后退。
正如她所预料的那样,她刚后退一步,红尘妖道就马上跟进了一步,双手成爪,左手放在小腹前,右手微微举过肩膀,右手五根指套上,还残留着残杀郑腐时的血渍,但指尖却闪着森寒的光芒。÷
红尘这一步的速度,比方才启动时的速度,要快了半拍。
感受到压力的宙斯王,为了不让自己处于太不利的局势,只能再次后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