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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的家人倒是联系上了,可是人家回答的干净利索:我们没钱没法把她接回来!迪拜那里多好?让她留在那里赚大钱就行!
阿卜杜劝道:“行了,那么生气干什么?你真的想弄死他们干脆回去拉着军队过来灭了他们!”
萧鹏听后翻了个白眼:“啥意思?你想让我上天蓝色通缉令?”
阿卜杜哈哈大笑起来。
所谓的‘天蓝色通缉令’是国际刑警组织的一种通缉令。
看到电影里经常出现什么国际警察抓人的镜头,也经常从新闻里听到‘红色通缉令’的说法,总给人一种感觉‘国际警察’就是最牛的警察,‘红色通缉令’就是最高级别的通缉令,其实这两个印象都是错误的。
首先来说,国际警察其实根本就没有执法权,所谓的国际警察组织就是一个协调组织,压根就没有警队。他们只是在各国成立了负责协调的‘中心局’。
比如说有人在A国犯法逃到了B国,然后A国想要B国帮忙抓捕,就会给A国的中心局发信息,A国的中心局再把这个事情上报给国际刑警总部,由总部联系B国的中心局,然后由B国中心局协调B国警方进行抓捕然后引渡回国。
当然,这是理论上的做法。
这里有个情况就是B国并不是接到国际刑警的通缉令就必须配合抓捕,而是‘可以’配合抓捕,也就是说他们抓捕不抓捕只是看自己的心情和是否对自己有利。
如果A国跟自己关系好?那就帮忙抓捕;如果A国跟自己关系不好?那就装没看到的甚至把国际刑警的通缉令当做是牟利工具。
比如说一些国家就可以让那些逃到本国的贪官或者经济罪犯吐出一部分赃款然后包庇他们,对这个事情加拿大最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