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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两个大公爵速度比他们慢了点,但是秦若他们现在也快不起来了。飞速的赶路,自然能快速的摆脱追兵。但是他们得到的黑魔骑,素质实在是差了点,第一天就倒毙了十几匹,第二天晚上的狂奔,接着又倒闭了三十多匹,原本就只有百多匹黑魔骑,此刻已经不足六十,七十多个黑魔骑士,已经有不少人双人一骑。而且,速度还在放慢,再不放慢,这些黑魔骑也要累死了。
第三天,秦若他们只前进了三千多里,如果是这个速度下去,还不如他们步行了。至少是如果继续降低速度到每天千多里的程度,那他们真的要放弃黑魔骑,下马步行赶路了。因为即便是步行赶路,他们的速度,也能超过每天千里的移动速度。
如果拼命走,两千里也是行的!
但是秦若没有那么做,而是按照正常的行军速度加了一倍的速度,这还是考虑到黑魔骑士都是高手的情况下才这么做的。否则,只能是按照常规的行军速度前进。
常规的行军速度,并不是随意得来的,而是经过了无数年的行军摸索出来的经验。这样的速度下,才能保持军队的体力和战心。如果再多了,很容易造成军队过度的疲劳,即便是到了地头,也都累瘫了,还打个屁仗?
秦若的这只小队伍,当然不能以常规军队来衡量,但是他们的坐骑,却赶不上常规的军队坐骑,这就导致他们的速度,只能是渐渐放缓。
“家主,这样太危险了,不如家主带几个贴身的侍卫先走,我们留下慢慢走。”雷看看又要天亮的天色,按照他的估计,这第三天的整个晚上,他们行进的距离,没超过一千五百里。
秦若摇摇头:“既然一起来了,就要尽量一起回去,我们已经丢了不少兄弟了。而且,就算我先走,也未必有用。如此遥远的距离,再分散了力量,随便一支百人黑魔骑士,都能让我们无计可施。保持现在的队伍,对方如果么有五百人以上,要想留下我们,未免就不可能了。”
秦若如果孤身一人,肯定是能回去的,而且,不会太麻烦,一路潜行之下,更换几次恶魔外壳,以秦若的力量,要回去,太简单。
可是秦若做不到,他丢不下这些黑魔骑士,这都是他的最精锐的黑魔骑士。如今这些黑魔骑士,早已知道他的身份,宣誓效忠他,实际上,已经算是他的兄弟朋友。至少在秦若的感情是这样的。
这也是太清说过的,秦若看重情义是优点,但是也是他最大的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