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雪漫 主编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爱小说网52xs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我想,只有这样,我才永远不会想起孟凡竺,也不会把这样的一个男朋友,在任何时刻跟孟凡竺相比较。
我们谈恋爱的第二年,我带汪浩博回家。大杂院快要拆迁了,我爸妈在收拾东西,先搬到饺子店去住。孟凡竺家也在收拾东西,大人们谁都不知道我跟孟凡竺之间发生过什么事,还当是原来一样,招呼着要一起吃个饭。大杂院里的人在一起住了几十年,这一搬走,虽说交通发达,但想见一面也不会像现在这么容易。
孟凡竺的爸爸自告奋勇说:“这事儿就包在我身上了,你俩也要来的!”他看了看我跟汪浩博,继续说,“我家小凡也会回来的。”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孟凡竺还没有回来,我爸不知道搞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买台电脑,一大早就拖着汪浩博去了电脑城,我还没起床,被落下了。孟凡竺的爸妈看我一个人在院子里刷牙,热情地招呼我去他家坐坐,但一进门就不停地跟我说小时候你还在这张桌子上尿过尿呢,还在这儿拉过屎呢,还在这儿喝过奶呢……
我听得一头冷汗,尴尬地笑。
我坐在那张曾经孟凡竺带婷姐回来坐的那张沙发上,看着他爸妈把不用的东西打包,一会儿他妈抱着一个纸箱子走过来,说:“露露,你看,这一箱子都是你小时候写给小凡的信呢!”
我坐在一堆不知道是要还是不要的盒子中间翻这些信,看着自己幼稚的笔迹。我不确定所有的信都在这里,但一定是大部分。我记得他曾经跟我说过他一直收着这些信,当时他好像是这么说的:“留着这些信其实也没用,只是当时觉得别人写给自己的信扔掉不好,后来想扔掉的时候,发现已经有几百封了,又有点舍不得,所以一直留着,虽然不会再拿出来看,但却不是可以随便扔掉的东西。”
那个时候我已经可以完全明白其中的道理了,就好像有一件已经过时的衣服,自己知道不会再穿,却不一定会把它扔进垃圾桶或者送给别人。就算我不喜欢,还是要让它在身边。
很久以前的我对于孟凡竺的感情,可能也是这个道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