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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青城眼观鼻,鼻关心的。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眼下是她的主场,他绝不上前抢什么风头。
不过听着她所说的话,他抬起头望向了那个苍蓝色的方向。墨色的蓝似乎无穷无尽那样蔓延远去。他没有走道过那个地方,也不知道那个地方长得什么样。那边地处边界,贫瘠,野蛮。并不是个做生意的好地方。之前的三十多年里,他也从来没有想道过往那个方向走。
不知为什么,今夜,他的心却腾起了一股火热,迫切地想要靠近她所指向的那个地方。
她说她的目标,她的战场,在那里。
那他便将他的足迹,踏到那个地方,那又如何?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你们虽然只有十几个人,但是你们若是作为先锋,引领着千千万万个人,那么我们沧澜国就有千千万万个士兵。又何惧北荒野民?千千万万,将他们踏平,让他们拱手称臣,成为我们沧澜国的附属国,那又如何?至于你们,作为先锋领袖,只要阵上杀敌,还怕引不起摄政王的注意力?摄政王如今就在北地,乱世出英雄,成也乱世,败也乱世。这样的机会,不比你们走街串巷地杀几个人来得痛快?”卿云月如同连珠似的一串话,震得十几个黑衣人说不出话来。
“我现在就想问一句,你们谁跟我一起去北荒,把那些侵占我们土地的野蛮人赶出我们的国度?”
“你拿什么去北地?拿我们的命填吗?”黑衣人首领冷声地问道。这个女子,呵!这个女娃子!她只会在这里喊几句口号,然后鼓动人心吗?
要想他们跟着她,就得做出一些实质性的东西。
卿云月收敛了一下手中的袖子,站了起来,以一种居高临下的角度俯视着面前被压在地上的十几个黑衣人。
是时候,借用夜枭的关系了。
她迟早是要去北荒的,虽然中途因为一些波折,跟暗影走散了。但是依照暗宫的速度,也该找到她,也该是时候前往北地了。
“就凭我是……唔!”
卿云月一声闷哼,一支长箭直直地插在卿云月的胸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