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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杯!”苍衣抢过他手里的酒,咕噜咕噜地代替红豆喝了。
有几分醉意的鬼王,忽然转头,感性地问红豆:“小红,妳记不记得,本王在500年前,跟妳青梅竹马的情景?”
喝醉的时候,最容易回味往事,掉进过去的时光漩涡里。
他一直放不下的,是500年前的明朝,风流倜傥的自己,和那年风华正茂的她,三更半夜在后面写字。
那个年代的女孩子,无才才是德。
可因为她想学,他就牺牲睡眠,一字一字教她。
他永远都无法忘记她全身关注,一笔一划写字的清丽模样。
可她呢?
红豆不冷不热地回答:“我记得一点,不记得一点。”
他感慨万千:“那时候,妳是林家的养女,被我们林家养成一个美丽的公主。本王一直都没有将妳当成妹妹,可是妳却把本王当成哥哥。”
我这才知道,原来二人在几百年前,是养女和哥哥的身份。
红豆说得一点都不拖泥带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500年前,500年后也是一样。”
他凑近他,一只手搭到她的腰上:“本王等妳,已经等500年那么久。看在本王的一往情深,妳好歹让本王一亲芳泽吧?”
她宠辱不惊地回答:“你对我,如果只是表面上的喜欢,那又何必夸张成爱呢?”
他索性将她拉过来,跟她脸贴着脸:“既然得不到妳的心,那本王总要得到妳的人,才能对自己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