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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台上这位年岁与他们相差无几的女教授,似乎有点本事,并非如穿着一般庸俗。
“是姓季的在英国文学课上讲美利坚的诗人么?”
陆沅君拿过自己的小包,伸手往里掏了掏。
“抑或是说,你们在笑话我?”
沉默。
陆沅君的手一刻不从包里拿出来,底下的学生便一刻不敢说话。别的教授上课要钱,这位陆小姐掏出枪来,可是要命的。
那日从教室离开的学生们都去打听过她的来历,陆司令的独女。陆司令虽然死了,可军阀的女儿仍旧叫人不敢小瞧。
“算了。”
陆沅君什么也没拿,空手从包中伸了出来,走到了黑板前,捡起一根粉笔。
“那就讲致水鸟好了。”
“这是一首典型的咏物诗,托物言志。”
陆小姐将错就错,干脆在英国文学课上讲起了美国文学。
“诗人,古今中外都是一套路子。托物言志,借景抒情。刘熙载的艺概里头说,咏物隐然只是咏怀,盖个中有我也。就是这个道理。”
陆沅君捏着粉笔的手上下飞舞,写下了几个关键字。
“布莱恩特这个致水鸟吧,是借水鸟说自己不知该归向何方……”
讲着讲着,她回头瞧了一眼,座下的学生们没有一个在听的。
陆沅君将粉笔扔到地上,干脆便不讲了,转身回到了讲台旁,半边身子斜靠在上头,眯着眼睛往学生身上瞧。
“怎么?致水鸟可是你们要听的,这会儿怎么没人记笔记啊?”
学生们依旧沉默,谁也不敢搭话。
陆沅君走下讲台,停身在了最近的一位面前,指关节敲了敲他的桌子。
“说说。”
这位被陆沅君点到的学生,是个县里富户家的大儿子。光是考上冀大便已经费了老劲,再没有别的精力来进学了。
反正他毕业后回老家,还是春日里管着长工播种,秋日里管着长工麦收,也就是为了说出去好听,上过大学而已。
难不成还在地头给长工讲英文诗啊?长工也得乐意听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