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我的未婚妻,兼干妹妹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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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晚音回家的这几天,胭脂很少待在家里。
不是去裴师师家里蹭吃蹭喝,就是去秦司的宅子溜达。
因为身份原因,秦司很少住在A城,每个月只回来那么一两次。
他的宅子交给管家在打理,管家自然也和胭脂很熟,所以胭脂可以随意进出。
而胭脂之所以会去秦司家,完全是因为秦司养的一条狗,叫豆包。
豆包是条白色萨摩耶犬,很肥壮,既高冷又傲娇,对谁都不理不睬,唯独亲热胭脂。
所以胭脂常去看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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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小姐也来了。”
一进宅子大门,管家江叔就走上前来,笑脸相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