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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从山洞的入口处透出一点浅浅的熹微,打在叶无倾的眼睛上,让他瞬间惊醒过来。因为长久保持一个姿势,他全身的骨头都仿佛锈住了一般,伸个懒腰,噼里啪啦一顿乱响。将陶盆和那些书籍放进一处他掏挖出来的石洞里,再用一块稍大些的扁平石头盖好。叶无倾去山溪处掬水洗了把脸,尽管一晚没睡,他的神色间也不见半点憔悴,反而神采奕奕,整个人便如同刚刚焠过锋的宝剑!
这个山寨……还是太小了。
小的他甚至不确定自己可以保护好陶碗不被人发现。
天下至宝,唯有德者居之。
何谓有德者?
若他不能快速地强大起来,越来越大的陶碗于他就如幼童抱金于闹市,到时候非但他小命不保,另一边的傻小乔肯定也会被人吃的骨头渣滓都剩不下。
他既有此机缘,若还整日沉沦于蝇营狗苟之间,便连他自己也会瞧自己不起了!
叶无倾站在后山的断崖边缘,突然发出一声清越的长啸,惊得无数鸟兽在林中一阵乱窜。突然,他眼睛一亮,在断崖下不远处的一道山涧旁看见了几只正在埋头拱吃松覃的野猪,三头大的后面跟着几头小的,最大的公猪看着得有三五百斤重,竖着长长的獠牙,浑身裹着一层湿乎乎的青泥铠甲,肥壮的跟一座肉山也似。
他顺着崖壁悄悄潜下去,先用飞刀将公猪的两只眼睛射穿,再揉身扑上,一剑在它的喉咙处捅开一个大大的豁口,恰好斩断了动脉血管!瞬间迸射出来的猪血都喷成了红雾状,公猪惨叫着蒙头狂奔了一会儿,就轰然躺倒,有出的气没进的气了。
两头母野猪还想朝他攻击,等见了这凶残的一幕,全都吓得顿住了脚步,然后带着那几只小野猪扭头就跑。
叶无倾将染了血的长剑擦了擦,他没有再去追,就那么放任它们跑得没影了。
正好这时,王大彪听见啸声,带了几个手下过来断崖处探看,等见到叶无倾和他脚下躺着的大野猪,无不大喜过望,双手卷成喇叭状,朝叶无倾喊道:“哈哈哈大哥好手段!俺马上叫人下去抬!”
他们可没有叶无倾的本事,只能绕路下去,等王大彪带了人找过来,发现那头大野猪早已被叶无倾放完血了,两只前腿剁下来单独放在一边,想来是他准备留着自己吃的。
会吃的人都知道,同样都是腿,猪前腿可比猪后腿好吃的多,肉质更细腻,骨头也更匀称。尤其用来做红烧肘子,小火细细煨熟,外皮软糯内里嫩香,咬上一口,神仙般的享受。
当然,对这些土鳖山贼来说,是肉就好吃!还管你前腿后腿?他们但凡长出一口铁齿铜牙来,直恨不得连骨头都一起嚼嚼吃了呢!
把那头大野猪用麻绳一捆,再用脚腕粗的木棍一挑~
两个山贼一前一后,喊一声“起”,就把大野猪抬了起来。等这俩人累的走不动了,再换人抬,一直折腾到半头晌,才把它抬进了山寨。
整个山寨的人都快乐疯了,小猴崽子们更是全都围上来,打都打不走,每说句话就咕叽咕叽地咽口水,眼睛都快看直了。
一个长得虎背熊腰名叫王大柱的山贼,落草之前就是干屠户的,当年十里八村的大肥猪,都得在他手上过一刀。此时拿着他的家伙什儿,上去就给野猪开了膛。他婆娘提了个大木桶来,摆在旁边,王大柱将整副猪下水掏出来放桶里,这些都得细细搓洗出来,煮熟都是肉,可不敢有一点浪费。
野猪皮也是宝贝,硝制了可以做成皮甲,穿上能挡住流矢穿透,山寨里几个头领都没能人人配上一身呢,这只大野猪估计能裁出两人的份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