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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哪儿有那么多如果。
被狗咬这件事,是命。
她蹲在路边叹气,是认命。
流浪狗来去匆匆,狂得相风,咬了她之后,甚至不给她一个看清它的机会……就那么窜进草丛里,再无踪影。
眼巴巴地望着自己脚踝的猩红,阿筝默默掏出手机拨了电话:“子初,我……被狗咬了。”
……真是造孽。
电话那端传来熟悉的嗓音:“待着别动,马上就来。”
阿筝在路边蹲着,又打了通电话,说自己去不了家教了。原因还是在路上被狗咬了……
流年不利,阿筝叹一句,然后望着尘土飞扬的马路发呆。
在遇见事情的时候,第一个会想到的人,就是他。或许,这就是满满的依赖感和信任感吧。
马路对面一家文印店,从阿筝的视角,可以看见店长抱着厚厚一摞纸。放到切纸机旁,然后放上去,压下去,碎两半,叠好。再放上去,压下去,碎两半,叠好。然后重复。
在看店长重复第二十六遍切纸动作时,顾子初出现了。
他将车稳稳当当地停在路边,视线始终锁着蹲在路边的人。他有些想笑,不知道找个地方坐会儿吗,非要蹲在路边,像什么样子。
下车,关门。
顾子初长腿迈得很开,又分外沉稳,只是急于走向她。
他停在她的面前,背光而立,说:“还要蹲到什么时候?”
听见熟悉的嗓音,阿筝眯眯眼,抬起头来看他——可以看见男子分明的下颌,以及眼底深沉的黑。
他挡住了阳光,以至于看不见其他,只看得见他。
阿筝还是蹲着没动,觉得有些委屈,呐呐道:“子初,我也没招惹那狗……莫名其妙,就咬我一口。”
闻言,男人失笑不已,双眸中却隐含宠溺。他屈着单膝,蹲在她的身边,歪着头伸手查看她脚踝的伤势,“我看看,别动。”
右脚脚踝处被咬破了皮,有殷红的血液渗出来,只是过了些时间,已经结痂成了暗红色。
他凑近了些,看得很仔细。
顺着阿筝的视线看过去,角度甚好——他根根分明纤长的睫毛,以微妙的弧度轻颤着;睫毛下盖着一双满带风华的双眸,只消一眼,便足以万年。恩,你若在我跟前,整个世界都只是陪衬。
“好看么?”
“好看啊。”
不假思索的回答,令阿筝有些局促:“你还逗我。”她别开目光,不再看他,却又听他含笑说:“分明是你太专注。”
顾子初起身,再次挡住烈阳。
他说:“起来吧,”说话的同时也伸出一只手给她,“我带你去打针。”
“打针?”
“狂犬疫苗。”
闻言,阿筝本能觉得排斥,她最是讨厌打针。于是,她企图说服他:“俗话说得好,能打针就不吊水,能吃药就不打针。所以,我能吃药么?”
“你觉得可能么,嗯?”
很明显,阿筝在顾子初的眼中读到了答案,没商量。
其实,自己一开始也不怕打针。只是有一次韩依依高烧住院,必须打针退烧不可。谁知道,一路被顾凉城背着去医院要死不活的依依,一听说要打针,硬是跑得连凉城都没追上她。
在打针的时候,韩依依的哭喊声,整栋楼都能听见。最后,针是打了,顾凉城的手臂上倒也多了个牙印儿。
自那之后,也给阿筝留了阴影。一说打针,就觉得极其排斥反感。
阿筝垂死挣扎:“子初,其实吃药——”
“停。”他打断她,然后双手撑在膝盖上,俯着身子凑近看她:“你将来也是要当医生的人,你见过被狗咬后只吃药不打针的吗?没有吧。”
“没有……”
“再说了。”他凝视她,眉眼专注:“狂犬病的潜伏期可高达二十年之久,阿筝,你也不想在二十年后突然出现幻觉发高烧然后癫狂不已。”
果然是做老师的人,道理讲起来一套一套的,让人不服不行。阿筝深思熟虑,这个针,看来是非打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