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不开了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吾爱小说网52xsw.net),接着再看更方便。
“不要啊!那个,这个,那个……其实,我是很喜欢你演的戏的,而且我还听了你的歌,在网上的那个,很好听,我真的,我真的好喜欢,那个,不要,不要丢下我……”
其实,张林的心态并不是太好,因为他刚刚失业,本来就是处于比较寂寞的状态,所以,才做出了这样的事情来……有点儿疯狂,确实。
但是,这个……
“听了我的音乐?”听了自己的音乐,并且还喜欢的人,那叫知音啊!
可现在引起罗耀翔注意的并不是知音这个事情,而是另外的一个事情,那就是……
“谁把老子的音乐给上传到网上了呀?有没有经过老子的授权啊?这是盗版行为啊!”
好吧,罗耀翔这个家伙的想法,真心也是正常的,但不过……
“其实,我查过了,现在的网络分享,特别是音乐,并不算是盗版行为,不算犯罪,最新的相关网络法律里也是这么说的。”这是张林的话。
毕竟,张林是个硅谷人士,他对于网络方面的事情还是很熟悉的,最新的一部关于音像制品在网络上传播的法律是1998年的一个法案,这个法案叫《数字千年版权法案》,那上面还特意的强调了一下,网络上分享音乐确实是一种侵权行为,这绝对没错,但是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分享者也就是上传者,是通过这个行为来牟利!
因为这个法案里规定的是,这个数字录音制品的制作者,有向传播者使用者进行排他性的报酬索取权……反正就是好复杂了,简单来说就是可以要钱,可是如果人家根本就没有赚钱你怎么办?
当然不能怎么办了,那个法案里没有别的规定,而且这个权利还要在美国新成立的数字音频交易组织里进行认证……
之前其实还有一个纳普斯特事件(NAPSTER),也就是那个叫肖恩.范宁的家伙,他其实就是P2P下载的创始人,p2p其实就是BT嘛,就可以这样的简单理解。
这个纳普斯特就是一个可以找MP3的软件,是肖恩.范宁开发的,就这回罗耀翔的音乐也是被拿到了这个上面来的。
而这个东西是完全免费的,是大家随便下的,那谁还不下吗?
就别的不说,罗耀翔的这段《YOUNG-FOR-YOU》+《YELLOW》现在的下载量已经超过百万了,似乎在往千万努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