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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轰动有两个。
第一:被这一首诗独特的风格所引发。
如这一首诗开头一样“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现代诗才出现100来年,100来年里面并没有多少经典的作品。而哪怕此前有一些不错的现代诗,也只不过是抒情之类的比较温柔式的诗。但是,这一句诗却以独特的风格深深的刺入到了人们内心。让人们认识到,原来现代诗也能写得如此的大气。
不过,这一首诗如果单单只是大气,那么,他就不可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了。
接下来一句“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却是瞬间引爆一众读者。
从原来的大气磅礴瞬间到柔情似水,虽然看起来画风有一些不对,但却充满着无比的艺术性。
布达拉宫vs拉萨街头,雪域最大的王vs最美的情朗,即充满对立,又仿佛一体。
如此经典的诗句,你说,又如何不引爆一众读者呢?
“上帝,这是我看过的最为霸气,最为牛叉的一首现代诗。”
“是的,给我的感觉就是震撼。我没想到,现代诗也能写出这样的风格。”
“尼玛,这样的诗简直和读风萧萧兮易水寒一样的感觉,佩服,佩服,无比的佩服。”
只是,这一首诗除了大气磅礴之外,他似乎还告诉我们另一层道理。
比如,这首诗主人公的身份。
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