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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搬出去就才行。
苏青霓想着。以后等苏青胜和苏青利结婚了,再生下孩子,这个家完全就不够住的。
苏母和苏青胜将女儿送回家后就去茶餐厅帮忙了。苏青利不用上班,跟在苏青霓身后催更。
“我想吃李记烧鸡。”苏青霓道,“我还要吃张记肠粉。”
“行,我这就去给你买。”苏青利咬牙,“不过我买了东西回来,希望能够看到一章成品。”
“可以。”苏青霓笑眯眯地应下。
苏青利拿起钱包出了门,苏青霓也回到自己的卧室,在桌子上铺开信纸,开始书写脑海中已经构思好的小说情节。
因为已经有了腹稿,苏青霓下笔如神,两个小时便写了大半章。伸了个懒腰,苏青霓看了眼手表,发现时间过去了这么久,苏青利竟然还没有回来。不过路上接到警局的召唤,又回去工作了吧?
这种事情时常发生,苏家人都习惯了。
看来肠粉和烧鸡都吃不成了。
苏青霓按了按已经扁下去的肚子,决定中午去自家的茶餐厅解决。
拿了钥匙,苏青霓出门。她家所住的不是电梯房,是那种比较老的楼房,已经有三四十年的历史。这还是原身的爷爷在世的时候买的房子。楼道的光线不是很好,但楼梯比较平整,而且台阶不高,上下楼不会让人太过小心翼翼。原主从小到大走惯了这楼梯,闭着眼睛就能够上下楼。因此,苏青霓也没有太在意脚下,速度迅速地往下冲。结果,脚底板的触感不对,脚下一个踉跄,差点儿摔倒。
赶紧扶着楼梯扶手稳住身体,苏青霓往下方看过去,却只见一个人昏倒在楼梯的中央,接着昏暗的光线,苏青霓看到了此人额头上的鲜血痕迹。
苏青霓:“……”
苏青霓将人翻了个身,看清楚了人的长相。一张俊俏又熟悉的面容,大约二十一二岁的样子。苏青霓认识他,是同一口楼层闫阿婶的儿子闫景辉。
闫阿婶是个寡妇,就只有闫景辉一个儿子。她靠着在菜市场摆摊养大儿子,希望儿子以后能够考上大学当上白领,以后有个好前途。不过在闫景辉即将考大学前期,闫阿婶生病了,闫景辉为了帮闫阿婶凑够开刀的费用放弃了学业,不知道在外面做什么,但拿回了足够闫阿婶开刀住院的费用。只是,闫景辉再没有上学,也无法完成闫阿婶的期待,成为白领了。
小区中,像苏父和苏母这些上了年纪的人都为闫景辉这孩子可惜呢。
怎么说也是熟人。苏青霓将人从地上扶起来——虽然她在这个世界不能够使用超凡的力量,也不能修炼,但她每天坚持练一遍练体术,却能够让身体变强,力气也变大一些——半扶半抱着将人带下楼,要将人带到附近的诊所去。刚到楼下,苏青利回来了。
看到苏青霓扶着闫景辉,苏青利赶紧跑过去,将闫景辉从苏青霓肩头抓到自己的手中,对苏青霓道:“你的腿脚不好,身体也才恢复,别让重物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