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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顺眼就给多点,看不顺眼白骨也给。
在这样的败家下,白骨变成了江夏的及时雨,没有人说他不好,都在夸他义气讲究。
不过在背后,还是说他傻逼的人多一些。
好日子总是短暂的,很多故事也是从此展开的。
江夏的87年,经济水平开始大幅度上涨,这时基本上做啥生意都赚钱。
好多人,也都是这么富起来的。
不过在别人忙着赚钱的时候,白骨却依旧忙着败家。
别人该问了,这货是不是真脑袋缺弦,哪有这么二比的人啊。
我可以很负责的回答你,白骨就是这么缺弦。
不过他不二逼,因为做这些他都是有目的的。
从小喜欢看金庸武侠的白骨,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一方大哥。
叱咤风云人人惧怕的大哥,是白骨的终极梦想。
白骨认为想当大哥,靠的不是武勇而是头脑,所以他学习做宋江。
哪怕有天白骨败了无路可走,至少他可以随便去个地方,都能获得一帮支持者,再次得到拉杆而起的机会。
江湖就是这样,变幻莫测胜败无常。
而白骨所喜欢江湖,就是因为以上两点。
87年的5月夏天,白骨如往常一样从被窝里爬起来,叫了一帮子兄弟又开始忙着败家。
“儿子,又败家去啊?”他妈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走出,看着走出家门的白骨笑声说道。
白骨微微回头,一张俊美的脸庞上堆起一副笑脸:“是啊,不败家就对不起你俩给我起的这个外号啊,败家子么。”
“那是那是,爸妈有钱,你随便败家,但是白骨,妈可跟你说好了,你要败家可以,但是不许偷不许抢知道吗?”吴翠莲白白胖胖的,但白骨听别人说,他妈没生他时可漂亮了,身材一级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