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爹今天也在垒坟头 第122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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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河拆桥这种事儿,府城的那位大人玩得可顺溜了。
果然,等稍晚些时候,安父将自己准备在梁曲县多逗留两日的消息告诉了老文吏后,后者半点儿惊讶都无,也完全没表示反对,只说知道了。
次日一早,老文吏等人离开了梁曲县,而安父则继续在县城里溜达。
说来也是凑巧,就是晚离开的这日,他在街面上听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消息。
昨个儿那个女童的父亲,准备将女儿过继出去。
就是那个八岁的女童。
要不怎么说办法都是人想出来的呢?虽说安父昨个儿就当众表示,甭管小姑娘是嫁出去了还是真的死了,爹是谁那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假如是过继出去了呢?
无论是从本朝的律法出发,还是单纯的从情理习俗而言,过继和收养都是被允许存在的,并且还是被老百姓接受的。
而根据律法,过继又比收养更正规一些。因为收养多半是没有血缘关系的,而过继的前提就是两边本身就是亲戚,是有血缘的。
古时原就在意血脉,有血缘关系的自然要胜过于没有血缘关系的。
但……
请问谁会过继一个小姑娘啊?
安父就听旁边人大声的讨论着这个事儿,他本人倒是真没觉得儿子女儿有啥区别,但对于此时的人来说,甭管是过继还是收养,为的就是传承。
也就是说,这里有个逻辑说不通的点。
只有在意香火传承的人,才会去过继亲戚家的孩子。但既然要传承,那肯定是过继儿子的。
反之,要是完全不在意儿女区别的,为啥要过继别家的孩子呢?除非对方父母双亡,出于同情才帮着养。
安父理解女童父亲的骚操作,不就是甩锅吗?但他不理解的是,到底谁会愿意过继这个无辜的小女孩呢?
再一打听,他彻底傻了。
万万没想到啊,这人世间居然还有比钱大富更加厚颜无耻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