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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拉蒙远远看见烟尘弥漫,知道是敌军靠近。他拔出腰间长剑:“众将士们,敌军来袭了。他们行军刚至,一定疲惫力衰,诸位听我号令,随我冲锋。杀啊!!”
后方直属部队一同向天拔刀,高喊:“杀啊!!!”
声威好大,平地起雷鸣。将远处的豪斯家族士兵吓了一跳。
托里斯汀地方军贵族军的两万人被这股声势一刺激,也举起武器,高声喊杀。
军心可用,格拉蒙内心微喜,朗声吟诵。
“格兰多·厄斯·厄斯·厄斯·厄斯·罕默。”【黄金傀儡】
格拉蒙家族世代修习土系魔法,但并不和主流的修习相同,而是专精于世代发展完善的金属傀儡一系。第一等级的【青铜傀儡】,用长枪,空心,害怕斩击;第二等级的【黑铁傀儡】,用砍刀,实心,力量大,害怕魔法攻击;到了第三等级的【白银傀儡】,用长剑,身法灵活,不惧刀砍火球,能一个傀儡对付上百名全副武装的士兵;而第四等级的【黄金傀儡】,不用武器,空心,将盔甲套在施法者身上,第三等级之下的魔法都无法击伤黄金傀儡,穿戴者能发挥出一百人的力量,横行军阵之中,而且只要立于大地之上,黄金傀儡就会源源不断地吸收力量传递给施法者,理论上可以不停地战斗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