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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人家怀胎生子,各个养的白白胖胖,只有平乐,不仅丝毫没胖,反而人还显得很是憔悴。
殷裔很担心,可面对平乐,他总是笑意盈盈。净了手,他缓缓走到榻旁落坐。然后轻轻将手掌置在平乐腹上。
“小东西今天有没有闹娘亲?”
这是殷裔最近很喜欢玩的游戏,简直是痴迷了。每日,他都要这般与平乐腹中孩儿说上几句。甚至自说自话的将孩子认定为女儿,每每让平乐哭笑不得。
“他乖的很,倒是你,听说又有女郎自荐枕席了。哎……妖孽就是妖孽,哪怕化的再丑,也会‘招蜂引蝶’。”二人一起生活了数月,殷裔自是知道平乐在调侃他。
“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我己经把自己画的很丑了。”殷裔露出一幅无奈的表情。平乐不由得笑了。
确实,如果露出殷裔原本的脸,这些女郎估计便不是自荐枕席了,而是无论如何都要与他来场露水姻缘了,哪怕绑了他。
离开了殷氏,远离晋国,不管是平乐还是殷裔似乎都变了,变得笑容多了,变得不再那般计较得与失,变得容易满足,就像现在,虽然日子过得很清苦,虽然堂堂殷氏嫡子当了教书匠,而且学生都是些流着鼻涕的小娃娃……
可二人却觉得心里很平静。
远离纷争,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虽然知道不可能一世如此,但哪怕一年,半载,甚至几个月,二人也会努力的过得圆满。
都言君子远庖厨,只是眼下以平乐的身子,显然不适合在厨房重地流连。于是素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殷家嫡子只得洗手羹汤。
初时味道确实不敢恭维。可聪明人与笨人的区别便是,聪明人学起东西来事半功倍。而殷裔,自诩是第一聪明人,所以三次之后,平乐觉得每次用饭,己是享受。